群众七年维权路艰辛援助持续发力获保障—屏山县司法局心系群众热心援助认真践
2022年7月11日,郑某带着锦旗走进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此时距离他第一次来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已经过去了七年多的时间。“心系民众、热心援助”,锦旗上的字里行间满怀着郑某对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的肯定和对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
伤残偏遇连夜“雨”,妻诉离婚家庭破。
2014年5月,屏山县锦屏镇施工路段中挖掘机操作人员郑某因施工操作受伤,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就诊,出院后因肢体残疾生活陷入困境,多次手术后,家里已是捉襟见肘,其妻也随之起诉与其离婚。2015年7月,面对离婚起诉书,百般无奈的郑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这场离婚纠纷持续3年之久,援助中心先后安排两名律师为其办理,收案后承办律师及时理清案件脉络,把握案件事实,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多次与其妻沟通协调,在律师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郑某结束了本已破裂的婚姻,拿回了被前妻转移的5000元家庭财产。由于郑某伤情严重,后续康复治疗需大量的经济保障,2018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帮助其向屏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获得35000元的救助金用于后期康复治疗。2015年至2018年,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多位值班律师,数十次帮助郑某做心理疏导,帮助郑某走出受伤和离婚的阴霾,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维权难,一波三折终获赔。
2022年2月,郑某再次来到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2019年11月,郑某受聘到安科公司位于屏山县宋家坝工业园区的厂内从事门卫安保工作。安科公司与其他2家公司在统一厂区办公生产,约定安排4名员工从事该工作,实际只安排郑某等3人在岗。2020年12月,安科公司与郑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20年12月19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郑某继续从事门卫安保工作,2022年2月8日,安科公司以郑某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为维护郑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指派静江律师事务所刘汉洲律师、黄显书律师为郑某提供法律援助。次日,刘汉洲律师在办理完相关委托手续后,立即介入工作,详细询问郑某的情况后,走访厂区其他工友,寻找证人收集有利证据,到相关部门复印相关材料,寻找案件的切入点。经过调查后,向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经审理,裁定安科公司支付郑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待遇差额,合计16132.75元。郑某对仲裁裁决金额有异议,再次申请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黄显书律师办理该案,了解案情和阅卷后,黄显书律师为其提起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中,黄显书律师据理力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地阐述了各项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最终,屏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安科公司支付各项补偿金43786.78元,该案以判决结案。
案件胜诉后,为了让郑某尽快获得各项补偿,黄显书律师继续协助郑某处理后续事宜,2022年7月9日,郑某的补偿金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