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镇制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省G42沪蓉高速“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县道安委《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以最高政治站位铸牢道路交通安全思想防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26日)。专题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列出具体整治措施。
(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27日至31日)。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见***),制定整治计划,确定整改时限。
(三)边查边改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整改”的工作理念,全面整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坚持常态排查,对新排查出的隐患即时整改、即时销号。
(四)成效巩固阶段(8月1日至15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道路边沿距离水体(常水深0.5米,水面直径3米以上的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水塘、鱼塘、水田、蓄水池等)不足5米的路段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过镇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道摆摊”、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完好完备,是否规范、是否齐全。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畅、照明、消防等应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隐患。
7.农村机耕道(含生产道路、下田坡道等)的急弯陡坡、涵洞、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警示指示等安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道路是否存在农产品、农用物资或其他杂物占道等隐患。
(二)开展源头隐患大清理。
8. 班线客车是否挂靠正规运营企业,是否接受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确系安全带,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是否按规定检查。
9.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规范接驳运输,是否落实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
10.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严格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11.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
12.在建工地建渣超限超载运输安全隐患排查。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
13.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三轮车及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
14.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关闭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站外揽客、非法营运,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无审批、不规范运行等行为。
15.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把关不严、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督促注销报废车辆(车主)按规定回收牌证和拆解等行为,严厉打击假牌假证、超限超载,确保递减存量、加快清零。
16.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非法加装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
17.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18.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要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目标,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要有“一失万无”的危机感,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建党100周年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镇交管办检查事故多发高发地区工作落实情况。镇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效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压实属地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约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纳入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成效好的,将通报表扬;成效差的、动作迟缓的要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日常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本月28日前上报《蓬溪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交管办加强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严防隐患信息漏报、迟报、虚报或瞒报。
蓬溪县吉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