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启动公告(康用启告字2021012号)
康平县张强镇张强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使用张强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1.8602公顷土地作为张强镇畜禽粪污收储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用途
根据城市规划,使用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1.8602公顷。
二、拟用地四至范围
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实地位置以用地单位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张强村组织开展用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用地的村界、权属、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用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县政府制定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康平县张强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用地的凭证。请被用地乡镇(街道)将汇总数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确认材料分别提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异议,由乡镇(街道)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