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整改方案第231(202)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 紧紧围绕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部署工作任 务,确保完成整改目标。
2.巩固督察成果。完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 渠道,落实部门责任,***工作进展。
3.强化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 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建设。
4.推行垃圾分类。按照《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 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制定我市 实施方案,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
5.强化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督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成立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相关区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立即组织责任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部署,同时为落实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解决方案,坚持将立行立改与保持常态相结合,通过开展“水洗大东”、“千人突击提升百路两日会战”、大东区垃圾村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2.为保证出现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成立局监管中心专门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保证出现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3.大东区每天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通过垃圾压缩站压缩后装入专用垃圾运输车或通过专用垃圾压缩车,运至沈阳市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厂,因此大东区不存在生活垃圾跨界运输的情况。
4.制定《2019-2020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按照辽宁省、沈阳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制定大东区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和工作任务分解表,编制大东区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来普及市民垃圾分类知识。
目前大东区现已启动垃圾分类社区数量为108个,社区覆盖率为100%,社区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为100%。成立了由退休党员、志愿者为骨干的讲师团成员达到630余人,已开展宣传培训1300余场,直接参与人数11.5万余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答题活动,有20万余人次参加。在分类
投放设施建设方面,安装了45台智能回收设施,583台机械回收箱。对街路、非物业小区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规范,更新分类标识2.5万张。在中端分类转运设施建设方面,已完成环保屋选址建设108座,完成率达100%。
5.组建专业监管队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各环卫作业项目进行全时全域的监督考核,及时发现环境卫生问题,督促作业单位迅速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大东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大东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24856806 88219570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大东区观泉路175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31室。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