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5期)
近期,国家、省、市、区组织对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建邺区王新阳水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黄鳝处置情况:我局于3月18日收到了建邺区王新阳水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黄鳝不合格报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商户购进7.5公斤,货值675元。已销售7.5公斤,货值675元。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与原因排查,并责令当事人在店内张贴了召回公告。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来源问题。经查,当事人在进货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履行了食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将其问题产品通报移送到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
2.南京建邺区兴羽冷冻海鲜经营部经营的大黄鱼处置情况:我局于3月18日收到了建邺区兴羽冷冻海鲜经营部经营的大黄鱼不合格报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商户购进产品6公斤,货值420元。已销售6公斤,货值420元。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与原因排查,并责令当事人在店内张贴了召回公告。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来源问题。经查,当事人在进货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履行了食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因供货商也是建邺辖区,现正在调查处理中。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