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农业专业实训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高港中专校农业专业实训耗材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预算价:人民币1.6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为有效的独立法人资质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在泰州地区有固定的服务经营场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项目需求
农业专业实训耗材一批,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品牌、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其他说明 |
1 | PH计 | 上海越平0.01(PHS-3C) | 6台 | 含复合电极、缓冲剂 |
2 | 温度计 | 0-100℃ | 20支 | |
3 | 电子天平 | 感量:0.0001g | 2台 | 100g以上,品牌不限 |
4 | 电子天平 | 感量0.01g SE602F | 10台 | |
5 | 烧杯 | 500ml、50ml | 各20只 | |
6 | 吸水纸 | 卷纸 | 40卷 | |
7 | 标签纸 | 不干胶 | 40张 | |
8 | 抹布 | 20块 | ||
9 | 氯化钠 | AR(500g) | 10瓶 | |
10 | 磷酸二氢钠 | AR(500g) | 10瓶 | |
11 | 磷酸氢二钠 | AR(500g) | 10瓶 | |
12 | 记号笔 | 普通 | 40支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包括:维修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及保险费、安装费、质量保证费、成交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和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交付要求
1.交付地点: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孔桥校区。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内。
七、投标文件领取与递交
1.投标文件领取。可直接网上,也可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 —11:00到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许庄校区综合楼北裙楼二楼202室)领取。
2.货物规格、型号答疑。对货物规格、型号集中答疑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 —11:00,答疑地点: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许庄校区综合楼北裙楼二楼202室)。
3.投标文件递交。可于开标前递交给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许庄校区综合楼北裙楼二楼202室)(自行密封好),也可于开标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许庄校区综合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详见***
十、综合说明(务必认真看清)
1.投标文件包含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并用档案袋密封。投标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前递交投标文件,过时不予接受。
2.供应商开标现场需出示身份证,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在本招标项目活动中相关当事人、开标过程、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4.供应商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否则询价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5.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认中标方。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名称: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2.招标单位地址: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南路1号。
3.联系人:许如东,联系电话:135****1552。
***: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农业专业实训耗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构成.docx
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