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广汉法院将集中受理标的额百万元以下部分知识产权案件
4月27日上午,记者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5月1日起,广汉市人民法院集中受理德阳地区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管辖规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一是规定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等七类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和级别管辖规定的,德阳地区法院可以立案受理。二是规定德阳地区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中,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和涉驰名商标认定,以及涉及***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知识产权案件,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三是除《管辖规定》明确前述特殊类型的案件外,德阳地区法院管辖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仍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集中由广汉市人民法院受理。(记者肖盛雄)
责任编辑:胡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