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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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0757-25386910, 传真:0757-25389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佛山市顺德区众友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众友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均安镇鹤峰上村环山东路16号之一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产纸管10万支(1)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项目应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其处理效率。(2)粉尘:加强厂区的通风。(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4)生产车间配备完善的消防、急救器材,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做好火灾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生活污水处理池等应做防渗漏措施。(5)注意企业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有效可行的环保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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