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顺德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到五沙社区报到的通知
各有关党员:
为贯彻落实顺德区委组织部《关于实施顺德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通知》精神,巩固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支援基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做法,开展新时代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三为”服务活动,实现组织建在网格上、党员融入群众中,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党组织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到主体
(一)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党员可除外)。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结合实际情况,由各党组织自行安排。
(二)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与社区(村)结对开展。
二、报到要求
(一)居住地在五沙:居住地在五沙的党员可到五沙社区报到。
(二)户籍地在五沙:户籍地在五沙的党员可到五沙社区报到。
(三)与五沙社区结对的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在党组织为五沙社区结对单位的,可到五沙社区报到。
三、报到地点
五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良街道新悦路33号
报到窗口:1号窗
联系电话:0757-22826289
四、工作安排
1.党员首次到社区报到,应持单位开具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介绍信》(***1),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登记表》(***2)提交至社区,将盖章报到回执交回单位党组织备案。
2.党员应在社区认领1个以上志愿服务岗位,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八小时外”监督。
3.党员首次到社区报到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前,之后每半年到社区报到不少于1次。报到后不能随意变更报到地点,确需调整的,须向单位党组织和原报到地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1个月内到新报到地报到,相关变更情况由单位党组织做好登记备案。
***:1.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介绍信
2.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登记表
中共大良街道五沙社区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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