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又有一例志愿捐献器官成功
6月1日,区红十字会接到均安医院报告,四川籍的男性患者肖洪因外伤昏迷,于5月29日入院,诊断为急性特重度颅脑损伤、右侧额颞顶部硬脑下出血。虽经医务人员积极抢救,肖洪仍处于深度昏迷中,无自主呼吸。其亲属主动表示若伤者最终不治,愿意捐献有用器官给有需要的人,为社会公益事业尽微簿之力。接报后,区红十字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程序并指派专门人员跟进。6月2日,在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到均安医院进行现场评估,判定肖洪符合器官捐献要求,并与其家属签订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当天晚上,肖洪在广州军区总医院成功捐献肝脏和双肾,使3名患者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志愿器官捐献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是个体生命更广阔的延续。藉此次我区再有1例志愿捐献器官成功为契机,区红十字会将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推动我区志愿器官捐献工作,为构建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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