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35地块周边市政工程监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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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三水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3#5#地块周边市政工程监理(第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三水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3#5#地块周边市政工程监理(第二次)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0年04月30日 至 2020年05月07日止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4.56 | 王立平/44005139 | 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 |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7263447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
邮编:528137 | |||||||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757-87771650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 528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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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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