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街道2018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招收插班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街道公办小学实际,现就云东海街道2018年春季公办小学招收插班生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
备注:六年级春季学期不接收插班学生申请,“年级”是指2月份入读的年级,只能报读其中一所小学。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云东海街道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二)云东海街道户籍的学生。
(三)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四)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购房的学生。
(五)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1月6日戴齐所需资料到插班学校报名(1月6日上午8点开始,下午5点结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提醒:因学位有限,估计申请转学人多,不能全部安排,所以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四、报名所需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云东海街道户籍的在校学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
2.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购房的在校学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二手房必须交房产证;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
3.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购买社保(连续满5年)的在校学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的社保证明;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
五、录取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家长报名→审核材料→按招生数依次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照①高层次人才子女;②户籍生和区内驻军现役军人子女;③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者;④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人员的次序录取。如申请人数多于插班人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同属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再比较申请人(学生)的入户日期,入户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同属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的,比较房产登记日期(以房产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最早登记日期为准),日期靠前者优先。
③同属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云东海街道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六、结果公布
2018年1月15—22日在云东海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ydhjd/jgzn/)公示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七、无学位的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
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教育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八、咨询电话: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局)
***:
1.云东海街道2018年春季插班生申请表
2.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