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裕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广东强裕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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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强裕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改扩建项目 | 广东强裕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锦翔路北7号1座、2座 |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改扩建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692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80平方米,包括2栋1层厂房,改扩建前后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原项目于2017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三西环复〔2017〕1号),2017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三西环验〔2017〕26号)。改扩建项目更新了部分生产设备,生产工序不变,产品不变,产能增大,投产后年产混凝土整体式化粪池1050个,混凝土槽盒15100套、混凝土电缆盖板40100块、变压器基座10100套以及水泥电杆40200条。改扩建后全公司工作制度、劳动定员、食宿情况等均不发生变化。 | 1、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倾倒扬尘、风力扬尘、逸散粉尘及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限值;焊接烟尘、切割粉尘及厂区其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回用或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