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乐平分公司扩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金属框180万片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乐平分公司扩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金属框180万片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三水区乐平镇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47号。项目对“扩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金属框180万片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总投资21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美元,增加一批冲压设备、机加工设备及2条清洗生产线,变更后预计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平板显示器件金属框540万片(32400吨)。变更后项目定员3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设备清单见《主要设备清单》表。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3月23日审批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2]42号);于2013年4月月28日审批了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3]67号)年。
项目废水年项目废水年排放量为31050吨,其中工业清洗废水27000吨,生活污水4050吨。项目清洗废水经物化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5m3/h)。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边角料回收;污泥、废油漆渣属于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85%。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清洗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3)第1311004号。
排污口编号:噪声ZS-1015001、噪声ZS-1015002、危险废物GF-1015001。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项目建设方案变更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每年向我局提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合同。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核定本项目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为1.08吨/年。验收监测结果符合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至3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