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二庭妥善调解一起土地承包案件纠纷
我院民二庭妥善调解一起土地承包案件纠纷
近日,我院民二庭经过多次实地勘察、组织调解,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彻底解决了困扰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原告某村民小组诉被告陈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自去年12月初在我院立案受理。该村民小组多年前与陈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因土地被征用,陈某获得了青苗补偿款,村民小组认为陈某在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过程中,擅自扩大经营场地种植果树和搭建竹棚,构成违约,同时又构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权,要求陈某退回多收取的青苗补偿款并向原告补交土地承包款及没收陈某所交的押金。而陈某认为自己并未违约,要求驳回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各执一词,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民二庭钟国兴庭长负责审理该案,考虑到该案的复杂和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土地承包情况,庭后他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到现场察看并进行实地尺量,并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的争议较大,调解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钟庭长后又通过电话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的语气终于有所缓和,但原告要求法院能多给时间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眼看案件的审限快到了,考虑到村民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为了彻底化解纠纷,钟庭长经请示领导申请延长了30天的审限。
最后,在钟庭长的努力下,原告终于做出了最大的让步,案件标的共30多万元,双方最终达成了陈某自愿退回村民小组12多万元青苗补偿款、诉讼费由村民小组负担的协议。
一起案情复杂、双方争议激烈的案件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虽然历经的时间较长,但原、被告均表示十分满意,并连连称赞我庭的钟庭长热心为民,真心为当事人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