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商业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朱志恒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恒辉商业大厦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对外经济开发区西区十九小区9号,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8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9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5.92平方米,为一栋7层高的商住楼,首层及第二层为商业用房,现不设机动车维修、餐饮及娱乐服务项目,三至七层为办公用房,内不设厨房。项目不设锅炉及发电机。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3年8月20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商业用房内不开设餐饮项目,办公用房内不设厨房,不产生油烟废气。
项目做好了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建设运营,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和范围。
(三)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5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