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基里斯佛山新型人造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真:0757-88988816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01:04: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