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首家专业社工机构及首个镇(街)家庭服务中心揭牌
8月21日上午,我区首家专业社工机构——高明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和首个家庭服务中心——荷城街道凝爱家庭服务中心同时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投入运作。市妇联主席吴培英、副主席陈湛穗,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创始人易松国教授,区委常委、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民政外侨局局长、区社工委副主任赵灿华,区委区府办副秘书长赖焕明,区妇联主席杜颖梅以及区社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各镇(街)党政领导应邀出席揭牌仪式。
区委常委、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民政外侨局局长、区社工委副主任赵灿华在揭牌仪式上致辞。赵常委充分肯定了区妇联在引入高明首家专业社工机构以及荷城街道办在第一个家庭服务中心规划及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他强调,引进专业的社工机构及建设家庭服务中心是区委区政府要办好的民生实事之一,社工机构及家庭服务中心,既是我区重要的社会工作服务实体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平台,也是各级妇联创新妇联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阵地,更是我区创新社会管理重要内涵的深刻体现。各级妇联要把社工机构和家庭服务中心打造成妇联工作全覆盖、亲情服务零距离、主题活动全方位、家庭成员普受惠的温暖之家。
鹏星社工机构和荷城街道凝爱家庭服务中心同时坐落在交通便利、居民聚集的城市中心地带,总面积约500平方米,采用“中心+机构”的“双子星”布局安排,更便于管理,以及服务项目的及时转介及指导。中心配置了多功能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小组活动室、亲子乐园、个案室、社工办公室、档案室等,设施完备,环境温馨舒适。中心遵循“妇儿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服务理念,按照“助人自助、拓展潜能、善用资源、和谐互动”原则,采用政府委托人民团体购买社会服务,社会组织承接营运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家庭社会服务,2012年11月份出台的《佛山市高明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明办发〔2012〕91号)成为了我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根据要求,区妇联牵头引入省内知名社工服务机构在区内注册成为社工服务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场地及设施的配置。采用政府委托人民团体购买服务、以项目带队伍的方式向社工服务社购买社工岗位,作为区级家庭服务中心项目社工团队,开展策划指导各镇(街)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等工作。荷城街道率先成立的凝爱家庭服务中心是首个试点,试点一年后,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公益性、绩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在2014年其余各镇(街)分别建立家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