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涛汇尚品花园(二期)七座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2号
关于涛汇尚品花园(二期)七座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涛汇尚品花园(二期)七座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宏基业房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涛汇尚品花园(二期)七座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以东、荷香路以南、顺安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楼、电梯合用前室宽度增加250mm。
2. 二~二十四层7a-D轴交7a-4轴、7a-J轴交7a-8轴卫生间修改为房间。
3. 二~二十四层7a-C轴交7a-6轴、7-7轴交1/7-H轴、7-F轴交7-3轴、7-F轴交7-9轴增加阳台。
4. 二~二十四层1/7-C轴交7-1轴、1/7-C轴交7-11轴主人房南北向宽度缩小900mm。
5. 建筑高度由76.500m修改为76.650m。
涛汇尚品花园(二期)七座此次修改,建筑面积为14230.58㎡,增加522.88㎡;计容面积为13574.88㎡,增加156.58㎡;基底面积为1121.57㎡,减少4.73㎡。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6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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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