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思敏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关于刘思敏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直属团委(团工委):
根据《印发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机编【2010】14号)的文件要求,团区委的3个内设机构分别调整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为了使内设机构的人事架构更加合理,便于开展工作,现将刘思敏等同志的职务作以下调整:
刘思敏同志任团区委组织部部长(原团区委团务部部长职务取消);
潘胜雄同志任团区委宣传部部长(原团区委组织宣传部部长职务取消);
李俊义同志任团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原团区委学少部副部长职务取消)。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务 调整 通知 |
抄 送:团市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 |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2010年03月15日印 |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