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MJ201402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工程监理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明发改资〔201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工程规模: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工程监理,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杨和片区、明城片区、荷城片区、更合片区施工的工程,项目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合计建设中压管道72.115公里。若因建设计划调整或规划意见调整,则调整后的工程也属本次招标范围,总投资约为6772万元(其中甲供设备费用约为1397万元,扣除甲供设备后费用约为5374万元),监理费约207.47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杨和片区、明城片区、荷城片区、更合片区施工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014年-2015年,本工程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具体单位工程施工工期以业主下达的监理任务书为准。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工程监理,包括高明区管道燃气二期2014-2015年杨和片区、明城片区、荷城片区、更合片区施工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和工程交工、竣工、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3年 12月
至 2014年 5 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电 话:0757—88620821、88620825。报名费100元(由高明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在高明区交易中心发售,其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6 月 11日至 2014 年 6 月 17 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请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亲自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对照)和资料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办理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5)如是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近半年(即 2013年 12月至 2014年5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否则报名将被拒绝。上述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做报名资料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于报名时递交。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沧江路416号地 址: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5楼
邮 编: 5285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何***
电 话: 0757-88238772 电 话: 0757-83130918、88231233
传 真: 0757-88238772 传 真: 0757-8313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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