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期)河岸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 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期)河岸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GMJ2011141号 |
二、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期)河岸景观工程勘察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期)河岸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3、项目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 4、工程投资:约3300万元 6、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7、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是由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建的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期)河岸景观工程勘察设计,该工程位于秀丽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面积约:178019.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300万元。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和工程建设期间的设计***服务。 8、资金来源:自筹。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并具有《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出具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联合体时);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1 9 月 7日至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757-88620821、88620825 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及图纸每份费1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360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502920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