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波泔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波泔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明城镇波泔村探岗园(土名)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探岗园(土名),面积约2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光明村民委员会波泔经济合作社内;东至花木场;南至水泥路;西至花王场;北至花王场。
3. 合同年限:15年(详见合同);
4. 交易底价:5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8. 履约保证金:20000元。
9. 资产经营用途:经营农业项目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每次举牌为每亩增加50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50分;
2.报名地点:明城镇波泔村探岗园(土名)现场;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50分在明城镇波泔村探岗园(土名)现场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时50分前到明城镇波泔村探岗园(土名)现场,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明村民委员会波泔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德祥 联系电话:130****5223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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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