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遗留钥匙男子入室盗窃
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刘忆红报道:男子去沐足店洗脚,认识一女技师,相约一起宵夜。随后女技师喝醉被其同事送走休息。男子发现女技师遗留下出租屋钥匙,于是到屋内将技师数千元现金盗走,后被抓获。
杨某是广西玉林人,是高明杨和某休闲会所的沐足技师。2015年6月2日,张某到在该休闲会所沐足,与杨某相识。
同月6日晚,张某又来到会所。洗完脚后,张某请杨某外出宵夜。7日凌晨4时许,张某与杨某的同事将醉酒的杨某扶上了会所的办公室休息。其后,张某发现杨某有一个白色的胶袋放在了自己的摩托车上,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放了杨某的工服、锁匙、手机等物品,而钥匙上还有一张字条贴有“303”字样。由于张某之前就已经送过杨某回家,故早已得知张某住在哪栋出租房,于是张某来到了杨某的房里,将杨某放在床上的一个挂包里的4400元拿走。
当日下午5时,杨某回到家中发现自己被盗,于是从房东处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老顾客”张某犯案,于是报警。
高明法院经审理查明,综合考量了该案的所有情节,判决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