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总平面方案及各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2*** 号
关于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总平面方案及各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总平面方案及各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苗村白石坳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05362.28平方米,项目(第一阶段)总建筑面积77046.3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15840.2平方米,基底面积47567.9平方米,容积率0.739,建筑密度30.04%,绿地率30%,配套停车位160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第一阶段)共报建建筑单体9个:主厂房,渗滤液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综合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飞灰养护车间,危废仓库,门卫,宿舍及食堂(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主厂房,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5560.9平方米,计容面积103362.6平方米,基底面积31913.8平方米;
渗滤液处理站,2层,建筑面积2663.8平方米,计容面积2833.5平方米,基底面积***95.7平方米;
工业废水处理站,1层,建筑面积889.4平方米,计容面积889.4平方米,基底面积889.4平方米;
综合水泵房,1层,建筑面积921.2平方米,计容面积1391.5平方米,基底面积823.7平方米;
生活污水处理站,1层,建筑面积35.6平方米,计容面积35.6平方米,基底面积35.6平方米;
飞灰养护车间,1层,建筑面积1041.7平方米,计容面积1387.3平方米,基底面积1041.7平方米;
危废仓库,1层,建筑面积81.9平方米,计容面积81.9平方米,基底面积81.9平方米;
门卫,1层,建筑面积40.1平方米,计容面积40.1平方米,基底面积40.1平方米;
宿舍及食堂,7层,建筑面积5811.7平方米,计容面积5818.3平方米,基底面积1216.6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总平面及各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6月5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5月27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0〕2***号公示附图(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