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监管领域飞行检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抽检等情况的通报
通报2021137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水平,落实各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督查计划的通知》(南建水函〔2021〕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2021年第三季度,我局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全区在产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飞行检查情况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我局对中骏山水雅苑、金茂观山悦苑、保利和光花园和金域悦澜苑4个项目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中骏山水雅苑:4号楼第13层(作业层)L13梁缺少2条Φ8腰筋;第13层个别梁两端缺乏加密筋;个别部位分布筋绑扎间距不满足要求;标养室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4号楼首层正在砌筑隔墙,卫生间部位未按规范要求留搓。
2.金茂观山悦苑:抽查2号楼第25层,现场钢筋绑扎已完成,部分放射筋未按设计要求做弯钩;个别梁交叉处没有设置三道加密箍;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只有砼的内容,没有其他项目的防治内容。
3.保利和光花园:标养室温、湿度设备失效;砂浆试块未及时放标养室养护;未见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完整的样板引路验收记录;未见砂浆供货单位广州润典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报审材料;未见广州润典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砂浆的进场验收记录。
4.金域悦澜苑:施工日记部分记录不属实;没有单独编制砼留置方案。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我局对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穗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恒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建卫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恒锵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共8家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抽取企业水泥6组,粉煤灰9组、外加剂8组,矿粉2组,砂16组,石11组等合计52组。检测结果抽验指标其中31组均满足规范及标准要求,12组不满足规范及标准要求(5组砂、3组石、2组外加剂、1组矿渣粉、1组粉煤灰),7组限制使用(4组砂、3组石),2组粉煤灰未出检测结果(1组联益、1组澳港)。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抽检情况
2021年7-9月,共抽检企业60家次,抽检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矿渣粉、混凝土试件等合计421组。检测结果抽验指标其中397组均满足规范及标准要求,18组不满足规范及标准要求(5组砂、1组石、5组外加剂、3组矿渣粉、4组粉煤灰),6组限制使用(6组砂)。
三、处理情况
(一)对中骏山水雅苑、金茂关山悦苑、保利和光花园存在的问题,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任企业限期改正,目前已督促责任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保利和光花园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对于金域悦澜苑发现的问题,由监理企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动态记分,合共记22分,详见***1。对保利和光花园、中骏山水雅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金茂观山悦苑施工单位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22分,详见***2。
(二)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我局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24分,详见***3。
(三)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区监督站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我局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36分,详见***4。
(四)对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情况,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函〔2019〕80号)“一个季度内抽查中有三种原材料不合格的”规定,对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期限为3个月,即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企业在监控期间完成整改内容以后,可向我局提出撤消重点监控的申请、撤除重点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建筑原材料、砂浆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做好养护室的温湿度控制,严格落实质量验收制度,做好各阶段质量验收,各分包单位必须先审批后进场,做好技术交底。
(二)各搅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自检和送检,坚持“先检后用,合格才用”的原则,发现检验指标不合格的,必须及时处理,做好不合格产品登记和处理台账;加强仪器设备管理,配备符合规范要求仪器设备;加强产品出厂检验,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提供合格的产品,保障工程质量。
(三)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重点监控期间必须严格按佛建函〔2019〕80号要求,落实整改,加强质量监控,及时上报监控期间企业的生产情况、材料进场与检测情况、试验室运行情况及在供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清单(具体详见***5)。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佛建函〔2019〕80号文件要求,核对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对使用重点监控企业混凝土的工程,每月需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泌冲搅拌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检(抽检内容详见***5),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工程所属监督机构(区属工程报区监督站,镇属工程报所属镇街建设办)。
(四)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加强对使用重点监控企业预拌混凝土的工程质量监督,并将上述监理单位抽检情况整理汇总,于2022年1月21日报我局质安股。
***:1.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飞行检查动态记分一览表
2.施工、监理企业飞行检查诚信扣分一览表
3.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飞行检查诚信扣分一览表
4.企业原材料及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汇总及诚信扣分一览表
5.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函〔2019〕80号)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0月25日
***1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飞行检查动态记分一览表
***2
施工、监理企业飞行检查诚信扣分一览表
***3
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飞行检查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每次扣2分。
***4
企业原材料及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汇总及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