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漖表涌节制闸工程修改通知
TZ-1
各投标单位:
本文件是对《大沥镇漖表涌节制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修改部分:
1、根据“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0月20日)”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水利建设市主体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市水务[2014]202号)”文件精神,对本项目做出如下修改:
①在开标当天未能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原件的投标单位,开标前须将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的申请;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有关网页页面,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类似施工业绩、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资质等级、人员、业绩等要求,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
②在开标当天能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原件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提供的资料仍按招标文件原来规定执行,《诚信手册》的有效期以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建管系统公示在共享专栏信息为准。
备注: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P14招标公告“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原来要求不变,增加以下内容:
①在开标当天未能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原件的投标单位,其提供的工程业绩须在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没有的工程业绩信息的,其工程业绩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附表四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后)。
②在开标当天能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原件的投标单位,其类似施工业绩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备注: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相应修改。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