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道路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主动公开
南府〔2015〕34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道路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工程是禅南交通合作项目,途经我区桂城街道。上述项目的建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禅城区与南海区之间的路网。为加快推进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工程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含管线迁改)工作,现将该项目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一)南一路、南二路:南起佛平路,往北延伸至海二路路口,呈南北走向,全长约0.93公里。路线自南往北分别与佛平路、海辉路、海一路、海二路相交。其中,桂城段路线长约679.693米,占地约18658.546平方米(27.99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
(二)海一路:西起南一路、南二路交叉口,往东延,止于南海大道,呈东西走向,全长约0.415公里。其中,桂城段路线长约168.48米,占地约4076.434平方米(6.12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
二、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工程范围内南海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含管线迁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由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南一路、南二路、海一路工程范围内南海用地的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征地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章建筑及本通告发布之后,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所增加费用不作补偿;抢栽抢种农作物的,不予补偿。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