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庄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高技术〔2013〕1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我局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请你们于5月7日前将项目简要材料(参照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一式五份报送我局。
二、对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落实建设条件,并于5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和有关***一式六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zip
(联系人:潘伟基,电话:82340909,邮箱:cyk@chancheng.gov.cn)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