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带头学习招投标法律
今后每年禅城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
昨日(4日),禅城区举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刘东豪和禅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以及全区公务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昨天是我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也是禅城区以实际行动来宣传贯彻宪法的一个举措。在此次学法活动开始前,刘东豪表示,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而学法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
据悉,近年来,随着禅城区三年城市升级、旧城改造、创文、房屋征收、三打两建等中心工作的需要,涉及大量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实践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影响了全区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就禅城区纪委、区发改局、区法制办三家联合调研情况看,全区相当部分人员对招投标法规并不熟悉,迫切需要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此次学习,禅城区特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人前来主讲。通过主讲人精辟、详实、深刻的分析和阐述,参会的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目标定位、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不仅如此,禅城区还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大力带动全区党员干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树立依法行政观念。通过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学习,全区领导干部不但可以提升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有效解决一些复杂的行政事务和矛盾。
“今后每年禅城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将不少于两次。”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吴莉芬表示,集中学法将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其中,会前学法将结合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授课人以主要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专题学法则通过举办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邀请大专院校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法规涉及的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授课。(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