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支持绿色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30号)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禅城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交《承诺书》,承诺按照“必选绿色建材”“可选绿色建材”的类别和应用比例要求使用《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内产品;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以对具有绿色建筑工程业绩的企业进行适当合理加分。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纾缓资金压力
“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登录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可以为参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投标(响应)保函的申请、开立、传输、管理、运用等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
采购人应充分利用好这一金融平台功能,推广使用电子保函、融资贷款等服务,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
1.鼓励和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响应)保函、电子履约保函等具有与银行转账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帮助和指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宽中标供应商融资渠道,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排忧解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式具有额度高、授信有效时间长、手续简化、申请简便、审批环节少、放款快等优势,中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即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支持以及银行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