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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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9日发表
收 费 项 目 公 示 牌 | ||||||
收费单位: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 制作日期: 2003 年 8 月 8 日 | |||||
收 费 项 目 | 收取对象 | 计算单位 | 收 费 标 准 | 收 费 依 据 | 备注 | |
一、征(土)地管理费 | 征地单位 | 补偿额 | 征地补偿额的1.4%-2.1%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 | ||
二、土地登记费 | 在农村收取的部分取消 | |||||
㈠、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 土地使用者 | 平方米 |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3 元,每超过50平方米 | |||
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 ||||||
2、党政机关、团体: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 每宗收200元,每超过500 平方米 | ||||||
以内加收25元,最高 不超过700元 | ||||||
3、企业: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 | ||||||
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 ||||||
4、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 ||||||
5、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300元, 每超过 | ||||||
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 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 ||||||
6、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 | |||||
7、农村居民生活用地: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 | 国家物价局、国家财政部 | |||||
每宗地收10元 |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 |||||
8、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 | ||||||
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 | ||||||
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 | ||||||
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 | ||||||
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 ||||||
9、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 | ||||||
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 ||||||
10、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 | ||||||
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 | ||||||
批准 | ||||||
三、土地证书费 | 土地使用者 | 证 | 1、精装本;20元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1999]88号、 | 对改革、改组和改造企业 | |
2、简装本:个人5元、单位10元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2***号 | 每证只收10元。包括国有 | ||||
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 | ||||||
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 | ||||||
证明书。农民建房只收取 | ||||||
土地证书费5元。 | ||||||
四、建设用地批准书费 | 土地使用者 | 份 | 8元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1999]88号 | 粤财综[2004]15号规定 | |
农民免收 | ||||||
五、土地闲置费 | 闲置土地者 | 1、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土地、划拨土地) | ||||
(1)每亩地价10万元以下,年缴1947元/亩或日缴0.008元/㎡ | ||||||
(2)10-30万元(合30万元),年缴6000元/亩或日缴0.025元/㎡ | ||||||
(3)30-50万元(合50万元),年缴8000元/亩或日缴0.033元/㎡ | ||||||
(4)50-70万元(合70万元),年缴12000元/亩或日缴0.05元/㎡ | ||||||
(5)70-90万元(合90万元),年缴16000元/亩或日缴0.066元/㎡ | ||||||
(6)90-110万元(合110万元),年缴20000元/亩或日缴0.082元/㎡ | ||||||
(7)110万元以上,年缴24333元/亩或日缴0.1元/㎡ | ||||||
2、一般建设用地 | ||||||
(1)出让土地 |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8]72号、 | 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划拨 | ||||
①每亩地价8万元以下,年缴1217元/亩或日缴0.005元/㎡ | 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府[2000]044号 | 土地以基准地价为基数收取 | ||||
②每亩地价8-20万元(含20万元),年缴4867元/亩或日缴0.02元/㎡ | ||||||
③每亩地价20万元以上,年缴9733元/亩或日缴0.04元/㎡ | ||||||
(2)划拨土地 | ||||||
①每亩基准地价在8万元以下,年缴1217元/亩或日缴0.005元/㎡ | ||||||
②每亩基准地价在8-15万元(含15万元),年缴2433元/亩或日缴0.01元/㎡ | ||||||
③每亩基准地价在15万元以上,年缴4867元/亩或日缴0.02元/㎡ | ||||||
3、基础设施用地(划拨土地) | ||||||
(1)每亩基准地价在5万元以下,年缴487元/亩或日缴0.002元/㎡ | ||||||
(2)每亩基准地价在5-15万元(含15万元),年缴1000元/亩或日缴0.004元/㎡ | ||||||
(3)每亩基准地价在15万元以上,年缴2000元/亩或日缴0.008元/㎡ | ||||||
六、耕地开垦费 | 用地单位 | 平方米 | 20元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 | ||
若: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加收15元 | ||||||
七、矿产资源补偿费 | 开采矿产 资源单位 | 矿种 | 费率(%) |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5]62号、 | ||
石油 | 1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2号 | ||||
天然气 | 1 | |||||
煤炭、煤成气 | 1 | |||||
铀、钍 | 3 | |||||
石煤、油砂 | 1 | |||||
天然沥青 | 2 | |||||
地热 | 3 | |||||
油页岩 | 2 | |||||
铁、锰、铬、钒、钛 | 2 | |||||
铜、铅、锌、铝土矿、镍、钴、钨、锡、铋、钼、汞、锑、镁 | 2 |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 ||||
金、银、铂、钯、钌、锇、铱、铑 | 4 | =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 | ||||
石墨、磷、自然硫、硫铁矿、钾盐、硼、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光学水晶、工艺水晶)、刚玉、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硅灰石、钠硝石、滑石、石棉、蓝石棉、云母、长石、石榴子石、叶腊石、透辉石、透闪石、蛭石、沸石、明矾石、芒硝(含钙芒硝)、金刚石、石膏、硬石膏、重晶石、毒重石、天然碱、方解石、冰洲石、菱镁矿、萤石(普通萤石、光学萤石)、黄玉、电气石、玛瑙、颜料矿物(赭石、颜料黄土)、石灰岩(电石用灰岩、制碱用灰岩、化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玻璃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饰面用灰岩)、泥灰岩、白垩、含钾岩石、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化肥用白云岩、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石英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化肥用石英岩)、砂岩(冶金用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砂岩、化肥用砂岩、铸型用砂岩、陶瓷用砂岩)、天然石英砂(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标准砂、砖瓦用砂)、脉石英(冶金用脉石英、玻璃用脉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含钾砂页岩、硅藻土、页岩(陶粒页岩、砖瓦用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膨润土、铁矾土、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橄榄岩(化肥用橄榄岩、建筑用橄榄岩)、蛇纹岩(化肥用蛇纹岩、熔剂用蛇纹岩、饰面用蛇纹岩)、玄武岩(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辉绿岩(水泥用辉绿岩、铸石用辉绿岩、饰面用辉绿岩、建筑用辉绿岩)、安山岩(饰面用安山岩、建筑用安山岩、水泥混合材用安山玢岩)、闪长岩(水泥混合材用闪长岩、建筑用闪长玢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麦饭石、珍珠岩、黑曜岩、松脂岩、浮石、粗面岩(水泥用粗面岩、铸石用粗面岩)、霞石正长岩、凝灰岩(玻璃用凝灰岩、水泥用凝灰岩、建筑用凝灰岩)、火山灰、火山渣、大理岩(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大理岩、水泥用大理岩、玻璃用大理岩)、板岩(饰面用板岩、水泥配料用板岩)、片麻岩、角闪岩、泥炭、镁盐、碘、溴、砷 | 2 | 回采率 | ||||
湖盐、岩盐、天然卤水 | 0.5 | |||||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 3 | |||||
矿泉水 | 4 | |||||
地下水 费率及征收管理办法由***另行规定 | ||||||
八、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 次 | 1、国家地质矿产计划一、二类勘查项目和我国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勘查项目:100元/次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 |||
2、其他地质勘查项目:50元/次 | [1992]价费字251号 | |||||
3、变更勘查项目:50元/次 | ||||||
九、采矿登记费 | 次 | 1、国营矿山企业登记: | ||||
(1)大型矿山500元/次 | 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 | |||||
(2)中型矿山300元/次 | 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 | |||||
(3)小型矿山200元/次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 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均 | ||||
2、集体矿山、个体采矿登记: | [1992]价费字251号 | 收费100元。变更登记费按 | ||||
(1)中型矿山企业300元/次 | 登记费标准的50%收费 | |||||
(2)小型矿山企业200元/次 | ||||||
(3)个体采矿100元/次 | ||||||
十、地质勘查报告审批费 | 宗 | 1、大型报告7000元/宗;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 |||
2、中型报告5000元/宗; | [1992]价费字251号 | |||||
3、小型报告3000元/宗; | ||||||
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 ||||||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83382484 | 佛山市物价局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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