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100%享受政策优惠
前三季度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267万元 |
记者关雪仪报道:记者昨日从区国税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盈利企业共722户,享受减免税267万元,享受优惠面达到100%。 “这两年生意难做,企业利润不大,很大部分开支都在工人工资上。”高明领航彩印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一年利润约为10万元,在税费优惠政策调整后,前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就少交了约5000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该负责人口中的政策调整,主要是指今年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在原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对月销售额2~3万元的企业也纳入了暂免征范围;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范围,将其对应的年应纳税所得限额提高至10万元。 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据统计,2014年1~11月份,全区9795户增值税小微纳税人共免征增值税2715万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盈利企业共722户,享受减免税267万元,享受优惠面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