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
《高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线上,工人在作业。该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资料图片)/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路帅报道:未来高明区有望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近日,《高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出台,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办法》所称资本市场明确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证券交易场所(如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等)及高明区政府认可的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如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中心等)。
根据《办法》,扶持资金适用于在高明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高明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扶持资本市场坚持以“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加快企业上市培育和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扶持类别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以境内上市扶持为例,企业将会按照相应阶段、类别及标准获得扶持资金。如企业完成改制,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完成辅导验收,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完成受理申报,将一次性给予200万元扶持; 成功上市,将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扶持,其中50万元用于奖励上市团队(含上市辅导中介机构)。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高明区还将根据该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数额按五个档次进行一次性扶持,最多可获一次性扶持500万元。
此外,《办法》还对于“新三板”挂牌、境外上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等其他方式扶持,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这已不是高明区首个鼓励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文件。早在2013年5月,高明区借鉴先发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首家上市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千万元的奖金。针对上市多个阶段,高明区将奖金进行有效前置,帮助解决企业上市成本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高明区已有超过30家企业在国内各大股交中心成功挂牌,并计划上市;川东磁电、海纳川药业、斯派力三家企业已在“新三板”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