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近日,禅城区综治委下发《禅城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集各镇街综治委和有关成员单位,就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作出部署,强调采取有力措施,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大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在区综治委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大纠纷会商联调、纠纷调处信息报送、纠纷调处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要求,促进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加强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使人民调解成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途径。同时,构建完善的诉前联调、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力求解决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卫生、劳动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治安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卫生医疗、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在镇(街)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巡回法庭等形式,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
四是争取政府支持,推广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一支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成员单位专业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法官以及离退休干部、律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推动调解员队伍朝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倡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经费,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为辖区派出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配备1至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基层科 陈智君 毛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