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友是假诈骗金钱是真
高明公安提醒,与他人有金钱来往时应提高警惕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通讯员袁武报道:虚构假身份、假住址与他人交友,之后再以各种理由借钱,最后断绝联系。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抓获诈骗嫌疑人黎某文,破获2宗诈骗案,涉案5万余元。
今年2月,事主陈女士在微信上收到一条信息,一名陌生男子添加其为好友,之后双方聊天交谈。这名高明男子自称叫“伍金华”,在某公司工程部工作,住在高明某花园小区。双方聊得很投机,很快就成了“朋友”。
一个多月后,伍金华约陈女士外出吃饭,期间陈女士说起其大姑和***想买社保。“太巧了,我朋友就在社保局工作。”伍金华表示自己保证能办妥。几天后,陈女士将资料和现金1.8万元交给伍金华,让其帮忙办社保。8月底,伍金华再次找到陈女士,表示社保办得很顺利,把剩余钱交上就可以了。陈女士对这位朋友深信不疑,又给了现金1万元。
9月份,伍金华自称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又分两次向陈女士借去现金1.8万元,并承诺在国庆前还钱。期间,陈女士透露自己的儿子想考驾照,伍金华又自称有朋友开驾校,可以取得优惠价,于是陈女士又以优惠价支付3000元报名费。至此,陈女士已经向伍金华支付了4.9万元。
10月2日,原来约定还钱的日子已经过去,伍金华却迟迟没有出现。陈女士致电伍金华,却发现其手机已经关机,微信也没有回音。陈女士随后到驾校咨询,发现伍金华并没有帮她儿子报名考驾照。最后,陈女士发现伍金华提供的住址居然也是假的。这时,陈女士才发觉被骗,于是向派出所报案。
经过侦查,民警锁定嫌疑人黎某文,并将其抓获。原来,黎某文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好友,并虚构了伍金华的假名字、假住址交“朋友”,取得对方的信任后以各种理由借钱,达到目的后再关机、删微信断绝联系。通过虚构身份交朋友的方式,黎某文先后诈骗了2名事主共计5.43万元。
民警提醒,在该起案件中,事主对这名所谓的“朋友”并未深入了解,就轻信对方遭受损失。因此,无论在网络还是现实生活中,交友都要谨慎。与他人有金钱往来时,更应多加警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