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召开派出机构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派出机构工作,区纪委于2016年3月31日在区行政中心620会议室,召开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工作会议。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等区直各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及纪检监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近60人参加了会议,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连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会上,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分别代表第一、第二和第三纪检组派驻的单位做表态发言,各单位均表示将高度认识、抓好落实,密切配合纪检组的工作。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连宇在讲话中指出,实行派驻机制改革,是区纪委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能;要认识到派驻纪检组的必要性、重要性,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香洲区编办于2016年3月3日印发了《中共珠海市香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珠海市香洲区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设置方案》,《方案》明确区纪委(监察局)设置派驻(出)机构6个,派驻(出)机构负责对驻在(联系)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纪线索进行处理。实行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此次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香洲区派出机构实现包括党群系统在内的全覆盖,并正式进驻各单位开展工作,从而加强对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