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溪南镇创新农村土地321管理新机制
澄海区溪南镇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机制,在集体土地承发包和土地款使用中推行第三方评估、“双阄制”发包、“一支笔”审批的“321”组合,让村民当“操盘手”,顺利完成辖区内部分集体土地重新发包工作,从而促进了村级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第三方评估,村民利益的“增值器”。将土地发包的定价权从村委会中剥离出来,由村民代表大会推举数名有公信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懂土地法规和熟悉周边市场的村民组成土地价格评估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适宜的发包价格。评估小组进家入户听取群众对地块定价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算好成本帐、效益帐,最大限度地做好定价的答疑释惑工作。评估小组定出价格后,提交村“两委”会讨论调整。村“两委”会通过定价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施行,并上墙公布。村民如有异议的,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诉,由村委会进行释疑。通过合理评估和代表表决,土地价格趋向合理,村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增值。
二、“双阄制”发包,土地流转过程的“放大镜”。采取两次公开抓阄的方式确定土地发包,第一次抓阄确定投标者姓名,第二次抓阄确定顺序号,将姓名、顺序号、地块编号进行匹对,最终确定中阄对象。整个过程做到:一是信息公开化。通过现场抓阄的方式抽取地块,当场宣布结果并上墙公示,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发包;二是操作标准化。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阄制”的操作流程、工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发包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三是监督全程化。利用电子监控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及邀请镇司法所、老协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不同群体代表参与监督土地发包,确保发包全过程处于社会公众“放大镜”般的监督下进行。
三、“一支笔”审批,土地款使用的“安全阀”。组织镇财政所、纪检、农村经管、农财中心等相关部门成立土地款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将原先分散的多支笔审批变为领导小组“一支笔”审批,全面负责监督各村土地款的使用工作,为土地款使用的程序、过程和分配分别上了三道“安全阀”:一是加强程序监督。出台《溪南镇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款管理制度,要求土地款全部存入规定基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过程监督。土地款的使用既要求进行专项公开,又必须经由所在村“两委”会、党员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三是加强分配监督。严格土地款的用途,要求资金用于发展经济、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建设和村民分红等方面,切实保障村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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