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过去的一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新区“三岛一区”及“美丽大鹏”建设的战略目标,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住宅物业等复合职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民生服务水平,切实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5年的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为重要抓手,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攻坚克难,致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以生态文明考核为抓手,提升宜居环境质量。
2015年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 PM2.5年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3.04,列居全市第一;葵涌河综合污染指数较2014年下降了16.8%,水质有所改善,东涌河达到Ⅱ类水,水质为优;饮 用水源水质均达到二类水标准;近岸海域6个监测点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一类标准。
1.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执行省、市环保限批政策,2015年完成环境影响审批项目116宗,其中环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90宗、登记备案项目26宗、验收项目5宗,公示项目137(个)次,保持重污染企业和项目零增量。二是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餐厅油烟废水整治等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计检查1189场次,出动人员2656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2份,实施停产决定1个,公开企业污染源信息26家。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下发处罚决定书16份,罚款82.6万元,其中对鹿咀山庄执行告诫和停业整顿,对深圳市环洁兄弟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四是分别开展市、区环境应急演练,并成功处置2015年10月13日和2016年2月19日突发环境事件。五是有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2015年共受理案件235宗,结案235宗。六是开展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我区荣获第一。
2.生态文明创建扎实推进。
一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完成《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2015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巩固提升已有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文件精神,开展《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修订工作。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组织编制完成《深圳市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先后于2015年10月通过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9部门在北京的联合论证,于2015年12月被国家部委列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地区,目前正在组织编写《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3.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探索编制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进一步完善《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施方案(报批稿)》报新区改革办,协调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初步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构建工作,着力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价格体系研究,逐步建立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价格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原村民新型生态监管和补偿模式。编制完成《构建大鹏新区新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并通过专家论证,制定《大鹏半岛社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实施《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并稳步有序开展2015生态保护专项补助的申报、考核、发放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其中2015年第一批发放生态补助15662人,发放资金18623.8万元。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生态补助人员公示工作。三是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综合指数构建研究。编制完成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研究初稿,明确了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分级标准划分方法,形成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大鹏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与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的试算工作,试算得出大鹏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指数的得分为82.7,大鹏生态文明综合指数得分为80.22。
4.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稳步推进。
印发新区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召开新区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组织召开我局生态文明推进会,督办工作任务进度,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年终评审,积极沟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跟进各项任务考核情况。
5.治污保洁工程全面落实。
一是分解落实2015年各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第一、二、三批共25项)相应职能部门责任并明确进度要求,形成治污保洁每季季报及年终总结报告,满分完成2015年治污保洁考核任务。二是下发2016年第一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第一批共25项),并做好2016年第二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征求意见稿(第二批21项)。
6.污染减排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制定了新区2015监督减排计划和减排工作方案,督促并跟进各单位各项减排任务落实情况,并加强与市人居委沟通,确保完成新区减排任务。二是采取拉运重点片区污水、核算溪涌、上洞污水处理站以及大亚湾核电基地污水处理站减排量等措施,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完成了污水厂减排任务。新区污染减排考核获得99.5分,暂列全市第五。
7.各项环保业务全面进行。
一是开展新区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地下水利用区域环境状况调查、重点区域土壤防治等研究工作。二是推进旅游PM2.5地图建设。已完成监测设备采购并签订空气子站合作协议,目前正在进行房屋承重检测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监测规划化。监测站参加年度环境监测竞赛荣获三等奖,并于2015年12月获得计量认证证书,具备49项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6.5世界环保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推广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相关工作,创建生态环保主题吧,开展生态文明讲座进校园,普及环保理念,效果良好。
(二)以绿色质量创新为引领,突显产业转型升级态势。
1.建设行业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2015年共受理招投标备案、施工报建、节能审查及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等行政审批事项957件,办结率为100%,就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予98.2398万元的处罚。二是建立大鹏新区2015-2016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保障了新区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2.施工安全不断强化。
一是开展《建筑工地汛期防风防雨专项检查行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15年度共检查工地380次,出动检查人员1152人次,出具质量检查意见书38份、安全检查意见书6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发布红黄牌警示24个,执法强度在全市排名前列。二是建设完成移动执法管理系统,实现了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远程移动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三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对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新区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平稳可控。四是委托深圳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监督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监督执法素质水平。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召开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培训大会,邀请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等200多人前来参加,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燃气行业管理持续加强。一是积极开展燃气行业各类专项检查整治工作。2015年下半年共检查燃气供应站、服务点103家,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下发整改文书55份,对发现302宗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并逐项限期整改,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有效遏制了瓶装燃气违规现象,确保了新区燃气安全发展。二是开展燃气入户建设工作。现已完成南渔社区关厂小区的燃气入户建设工作,岭澳社区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高原、土洋社区现处于数据收集阶段。
4.绿建产业标准不断完善。
一是印发《大鹏新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实大鹏新区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发展规模、绿色建筑等级潜力分布,形成有针对性的行动实施计划,促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二是2015年新报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共4个,建筑面积共计43万平方米,通过设计文件抽查4个;通过专项验收7个,所有项目均按照国家一星级或深圳市铜级标准建设。三是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共计约3***00平方米,完成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5.边坡工程、危旧房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组织开展各类建筑边坡工程排查和安全性鉴定,对各类危险建筑边坡进行责任划分,督促加固治理措施限期落实到位;全面普查新区老楼危楼信息,建立危险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危险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此次普查辖区4537栋房屋(葵涌街道14***栋,大鹏街道1309栋,南澳街道17***栋),其中A类房屋339栋、B类房屋3077,C类房屋765栋,D类房屋356栋。
6.劳资纠纷有效化解。落实《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检查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深入排查建筑工地劳资纠纷隐患,把劳资纠纷隐患解决在企业,稳控在工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长效机制,完善劳资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预防重大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发生。
7.轨道交通建设持续推进。
加强与市交委、市轨道办的沟通,逐步推进8号线东延段轨道交通建设。目前,市委决定把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段纳入申报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方案中并提前开展可行性研究,力争在2020年与8号线同步实施。我局已委托相关单位就区内轨道交通规划做了课题研究,就轨道制式、线网布置、建设方式做了必要性可行性的初步分析。
(三)以建设幸福大鹏为宗旨,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1.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新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新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新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并设立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二是稳步推进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度,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考核。新区2015年开工保障性住房632套,其中葵涌综合市场城市更新项目220套,东涌水库搬迁安置区412套;下沙安置区1247套搬迁安置房和坝光搬迁安置区项目东一标、东二标、西一标共计3078套已完成竣工验收;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二期项目追加配套工程已立项,正在进行设计、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等相关工作;坝光人才公寓项目已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复。三是做好南澳枫浪山花园历史遗留问题住房配售工作,完成选房和和认购协议书签订工作。
2.社区创建深入开展。
一是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并印发《大鹏新区2015年省宜居社区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葵新、溪涌、水头、岭澳、水头沙、南渔等6个社区成功获评为广东省宜居社区。二是生态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并印发《生态社区建设指标和工作方案》,对葵新、水头、南澳3个社区的具体创建工作给予指导,现均已完成生态社区的创建工作。三是雨水花园创建工作。选定水头社区龙岐雨水花园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作为2015年雨水花园建设试点,已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目前我局正根据相关情况积极指导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
3.物业行业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开展物业管理宣传培训工作。于2015年10月27-30日举办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员岗位培训班,切实提升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二是开展政府物业管理工作。2015年度实物移交了三科麓湾居、承翰半山海花园等项目幼儿园、垃圾站等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并委托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使用管理。
4.公积金房补缴存持续推进。
我局已牵头制定新区公积金房补缴存方案及流程,并督促各单位缴存进度,协调指导解决缴存疑难问题。
一是公积金方面:截至目前,新区44个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户”(在编人员)已发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除个别单位新入职人员外,已基本实现全员覆盖。启动“普通户”(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公积金缴存工作,目前新区各单位已基本实现按月缴存,大部分单位已完成补缴工作。二是房补方面。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区财政核拨单位按月缴存和补缴工作,差核补助单位(三家公立医院)和离退人员的缴存业务正在有序推进。
5.补贴发放工作妥善落实。
一是开展人才安居工作。完成《深圳市大鹏新区“鹏城计划”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稿)》的修订工作。二是为辖区95户户籍无房家庭发放租房补贴59.5659万元,为410人发放人才租房补贴***.15万元。三是启动大鹏新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共收到辖区57户141人的申请。四是开展保障房日常轮候受理工作。新区成立来共受理日常轮候申请447份。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184份,安居型商品房263份。
二、2016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东进战略”部署,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进一步推进“美丽大鹏”建设,实现生态、管理和民生整体质量提升。
(一) 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大鹏半岛生态资源资产表编制、新型原村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研究、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等工作;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四是开展大鹏新区大气污染现状调查与分析研究,调查新区空气污染来源,提出治理措施和提升空气质量的建议。五是开展治污保洁、污染减排等工作,力争PM2.5地图 5个新建子站上半年运行。
(二) 着力提升城市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强化燃气和建筑工地安全执法监督。二是做好与城管局建筑废弃物管理交接工作。三是推进燃气入户改造,继续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四是继续开展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漏报户资格认定工作、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大鹏半岛规划交通建设。
(三)着力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筹措力度,多渠道扩充房源储备。计划购买坝光社区集体物业陶柏莉项目部分商品住宅作为新区保障性住房储备,并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模式在葵涌和大鹏街道额外筹集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完善代建总承包模式,探索更加快速高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二是加快丰树苑、鹏安苑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三是积极推进公积金缴存及房补、人才安居、宜居社区创建等工作。
特此报告。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