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刘号召
目录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主要职能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只有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内设校长室、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学生发展中心、教学与课程发展中心、信息科研发展中心、工会、党支部8个部门。学校总编制数83人,学校实有在编教师52人,无离退休人员,雇员1人;现实有学生人数1499人,共29个班级;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定编车辆1辆,中巴1辆,实有车辆2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积极推进学校扩建项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行政班子和教师队伍;3.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狠抓以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为内容的养成教育;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5.进一步打造学校围棋、武术等特色项目;6.提升学校办学品味和内涵,办出最适合师生发展的幸福校园。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收入4139万元,比2017年增加989万元,增长3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139万元。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支出4139万元,比2017年增加989万元,增长31%。其中:人员支出2165万元、公用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774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说明:因学校规模扩大,学生和教师人数增加,人员工资福利和生均拨款经费相应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部门预算41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165万元、公用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774万元。
(一)人员支出216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用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1774万元,具体包括:
1、普通教育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经费155万元,后勤保障经费241万元,课本教材经费95万元,教研经费55万元,奖教奖学经费10万元,专项教育经费70万元。
2、教师节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教师节慰问金。
3、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192万元,主要是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4、计生经费39万元,主要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
5、教育费附加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尾款、报告厅装修、报告厅设备购置、图书馆装修、图书购置、新增班级装修、新增班级设备购置、物理室装修、物业管理、零星维修经费、阅卷系统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890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87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3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只有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保有量2辆,费用主要用于列支车辆维护、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只有本级,无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学校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均为0万元。
2、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