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郭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是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光编〔2016〕83号文件精神设置的主管文化、体育、教育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和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区属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负责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负责指导、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下设6个科室和6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艺术科、体育科、教育科、教育督导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业余体育学校)和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职业能力培训基地)。上述事业单位中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深圳市光明新区图书馆、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所等4家事业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自行编列部门预算。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总编制数42人,实有人数28人,离休0人,退休3人。具体情况如下: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17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1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离休0人,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深圳光明市新区文体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 挖潜学位,扩大办学规模;
2. 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
3. 落实安全,树立“幸福校园、情商校园、安全校园”理念;
4.扶持民办教育,实现教育均衡新发展;
5.完善文体规章制度;
6.完善文体硬件设施;
7.打造好文体精品;
8.提升群众文体活动质量;
9.强化文体队伍建设;
10.推进执法中队构建,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11.多措并举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市场稳定发展;
12.继续深化“扫黄打非”各项专项行动,确保行动扎实有效;
13.深入推进错时执法,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力度;
14.多措并举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市场稳定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部门预算收入34520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对比,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4520万元。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部门预算支出34520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对比,其中:人员支出1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32938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 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对比;2.因2017年预算编制口径变化,新纳入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我局2017年常规性项目9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1万元;专项资金预算收支17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1万元;政府投资预算收支6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预算345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00万元、公用支出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32938万元。
(一)人员支出12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26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2938万元,具体包括:
1. 教育管理经费336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业务管理、学籍管理及招生管理、中考高考初二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教师节活动、档案整理归档、教育统计和审计、公办学校购买教学服务等;
2.教育资助经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学生饮用奶费用、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保险、困难儿童保教费资助、特困生资助等;
3. 教育安全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印制安全宣传资料等;
4. 教育奖励经费57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成果奖、中高考奖等;
5. 师资队伍管理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教师评选,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资格证考试等;
6. 民办及学前教育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普惠园创建考评、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教育宣传等;
7. 教育督导经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督导评估、督学责任区建设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等;
8. 光明成校运行经费186万元,主要用于校园设施维护及设备购置、基础设施修缮及维护、教研及培训工作、成校教育运行工作等;
9. 教育费附加支出233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公办学校校园保安服务费、光明成校划转工作、教育宣传、教育城域网带宽费、中小学体质测试、教育督导评估等;
10. 文化经费741万元,主要用于文博会及文化产业宣传、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活动、文化产业调研、文艺创作与文化活动扶持和奖励、文化宣传推广、惠民一卡通服务延伸、光明文体通微信平台运营维护等;
11. 文物管理经费71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不可移动文物调研、楼村古窑专项保护规划及设计、区级文物修缮及日常维护等;
12. 体育经费12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各项比赛费用、定向越野基地设备采购、老年人体育协会补助、体育产业调研、体育产业扶持等;
13. 文化艺术发展经费171万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活动、文学刊物出版经费、精品文化赛事和演出活动、高层次文学艺术培训、文化志愿者下基层服务和文学艺术沙龙活动等;
14. 寻找光明记忆项目经费86万元,主要用于光明记忆成果展览、媒体宣传费、光明记忆项目纪录片拍摄、光明记忆成果书画册和影视光盘等;
15. 文艺社团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文化艺术社团;
16. 文体市场安全生产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演练、歌舞娱乐网吧电影院三类场所电气检测、印刷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宣传等;
17.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费2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文体市场社区协管服务、综合执法动态及法规宣传、印刷法律法规宣传品、文体市场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非法“小前端”及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等;
18. 财务室建设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核算财务室建设、用房租赁、购买会计专业服务等;
19. 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行经费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20.计生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1. 机动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预算不足项目;
22. 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509万元,主要用于民办教师从教津贴、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在园儿童年健康成长补贴、公民办学校帮扶工作、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普惠园奖补资金、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租用光纤接入教育城域网费用等;
23. 2017年区分成体彩公益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24. 2017年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2万元,主要用于民办教育发展;
25. 2017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33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26. 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27. 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8. 下达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29. 下达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度第一批经常性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建设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30. 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
31. 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身份识别和作弊防控系统建设经费4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身份识别和作弊防控系统建设;
32. 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
33. 转移支付2014年体彩公益金各区分成资金16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4. 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体育***公益金7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5. 下达2016年市级体育***公益金补助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6. 下达2015年市级体彩公益金补助区项目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7. 下达2015年度省级体育***公益金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8. 下达2012-2014年度省级体育***公益金部分项目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公益金安排的相关项目;
39. 红花山体育中心场馆修缮提升工程10万元,主要用于红花山体育中心场馆修缮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40. 下村东宝中学祠堂(陈氏宗祠)修缮工程30万元,主要用于下村东宝中学祠堂(陈氏宗祠)修缮工程;
41. 公明中学新建综合楼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220万元,主要用于公明中学新建综合楼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尾款;
42. 光明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设备设施购置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光明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设备设施购置项目款项;
43. 新区24小时自助服务图书馆(一期)项目320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24小时自助服务图书馆建设;
44.“两馆”屋面维修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屋面维修;
45. 光明阳光教育云平台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光明阳光教育云平台建设;
46. 光明新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装修工程205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装修;
47. 光明新区图书馆2013-2015年三年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款)14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2013-2015年三年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款;
48. 新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二次装修及设备购置(工程结算款)11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二次装修及设备购置工程结算款;
49. 新区文体市场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工程结算款)27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文体市场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工程结算款;
50. 凤凰小学应急房购置项目(工程结算款)46万元,主要用于凤凰小学应急房购置项目工程结算款;
51. 工程结算款219万元,主要用于往年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尾款;
52. 未立项项目预留116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立项项目开展工作;
53.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整体改造工程(一期、二期)(工程结算款)5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高级中学整体改造工程一期、二期(工程结算款)。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5435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105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33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和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对比。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6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对比。主要开支方向:教育系统考察接待支出及文博会期间考察团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万元,于2016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所以无法与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对比。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文体教育局现有公用用车5辆;主要开支包括: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及日常过桥过路停车费等。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共3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深圳市光明新区图书馆、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上述事业单位中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和光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未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管理,合并在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光明新区文化馆、光明新区光明新区图书馆、光明新区体育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自行编列部门预算。因此,本部门预算未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4.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