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1〕6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2)〔2021〕6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按照《龙湖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取得新型功能性海洋生物保健品研发与现代产业建设及项目配套项目认定。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8日到汕头 市 公 共 资 源 全 流程 电 子 交 易 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8日到汕头 市 公 共 资 源 全 流程 电 子 交 易 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9日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龙湖区发展与改革局、龙湖区财政局和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市龙湖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龙湖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监管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由龙湖区发展与改革局承办。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市财政局指定专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30个自然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及其上盖物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征得龙湖区人民政府同意。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十)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 市 公 共 资 源 全 流程 电 子 交 易 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