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市本级2015年度第二批新增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申请家庭名单的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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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汕头市市本级2015年度第二批申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联合审查意见书》联合审查意见,有20户申请家庭经补充、完善资料后符合保障条件。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现将相关申请家庭(详见《汕头市市本级2015年度第二批新增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共20户)》)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四时前)向汕头市房产管理局书面提出,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核准登记。
联系方式: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房产管理局四楼房管与房改科(电话88465107)或二楼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8486082)。
异议举报: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8462919。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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