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防指挥部发出做好防御鹦鹉台风的工作通知
本月19日,市三防指挥部向各区县三防指挥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台风正面袭击我市的准备,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鹦鹉”动向,及早部署各项防风措施。
据市气象局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19日14时,中心位于北纬17.6度,东经125.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风速38米/秒),预计:“鹦鹉”未来24小时内将以每小时20到2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将于21日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逐渐趋向我省东部沿海。受"鹦鹉"影响,汕头附近海面和海陆丰海面:20日下半夜起东北风6到7级,阵风8级,外海海面8级,阵风10级,随着台风"鹦鹉"的逐渐靠近,海面的风力将逐渐加大。陆地天气:21日,多云转阵雨,22日起受台风环流影响,有一次暴雨降水过程。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对做好防御“鹦鹉”工作高度重视,国家防办发出了《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08]183号),省防总也发出了《关于做好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电[2008]55号),对防御台风“鹦鹉”工作做出了部署。
《通知》指出,根据市领导指示,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鹦鹉”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和省防总的通知精神,立足台风正面袭击我市的准备,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鹦鹉”动向,及早部署各项防风措施。海洋与渔业、交通、航运和海事部门要迅速通知海上作业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工作,要在20日18时前全部回港或到就近港口避风,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