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18〕302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详见***)。此项补助列入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科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4〕31号)和《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3〕299号)的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情况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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