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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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市发改〔2021〕581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印发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pdf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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