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令狐安率团莅汕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6月2日至3日,由全国人大华侨委副主任委员令狐安率领的全国、广东省人大调研组莅汕,就我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审阅了我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考察了我市的侨资企业、华侨捐建学校和侨房保护等情况,先后到汕头大学、华新城、陈慈黉故居、奥飞动漫有限公司、凯撒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听取情况汇报,了解相关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重视落实侨房政策,关心贫困归侨侨眷生活,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在更好地为侨服务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汕头作为著名侨乡和经济特区,因侨而立,因侨而兴。为更好落实侨房政策,1997年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为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华侨房地产权益提供法定依据,得到广大华侨、归侨侨眷的欢迎和拥护,取得明显的立法和执法效果,进一步理顺了侨气,争取了侨心,凝聚了侨爱侨力。该法成为全国第一个保护华侨房地产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华新城”的建设也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侨房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市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建设配套设施完整、功能齐全的“二二六”补贴住宅新区,安置了1920户侨房腾退户,成为我市落实侨房政策的重要基地和一大特色。
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职能单位的汕头市外事侨务局,多年来致力于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提升为侨服务水平;热情服务侨资企业,做好侨捐监管工作;维护归侨侨眷权益,构筑参政议政平台;重视侨务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各类侵权案件;加强涉侨单位的联系交流,更好为侨服务。1999年市外事侨务局被授予“全国侨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被授予“全国侨务系统先进单位” ,2012年被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我市大力贯彻国家和省的号召,积极开展“万侨助万村”活动,2011年我市濠江区达濠街道葛洲社区荣获国侨办授予的“侨爱新村”牌匾,金平区石炮台街道、澄海区莲下镇建阳村荣获国侨办授予的“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牌匾。澄海区莲下镇建阳村、潮阳区海门镇北新社区荣获省侨办授予的“侨爱新村”牌匾。
此次莅汕调研的还有全国人大华侨委委员张余亭、广东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戎铁文、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陪同调研。(侨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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