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汕府办〔2013〕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社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美丽幸福汕头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和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努力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现就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措施,巩固成果 2012年,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完成了省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为进一步巩固社保扩面成果,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征缴、执法力度,继续强势推进我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一)分解扩面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工作,也是推动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抓早抓紧抓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省下达我市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指标层层分解,逐月分解,级级签订责任书,狠抓落实,并建立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度排名的月份通报制度,确保按时完成我市社保扩面征缴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依法参保。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未参保或漏报、少报参保人数、瞒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费。要全面摸清底数,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检查一户、参保一户、缴费一户。上市公司和处于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公司)按社保法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保费。人社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及相关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人员,应全面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费。市和区县及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必须带头依法缴纳社保费,未按时足额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的,应劝其法定代表人辞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没有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受理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人社部门商财政部门制订。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政府及人社、地税等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用人单位和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对拒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约束力,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区县政府作为责任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签订协助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责任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共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地税部门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扩面和清欠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按市政府对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奖励办法,安排好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奖励机制。审计部门要将被审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并作为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国资部门要负责对其监管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列入企业考核内容,并定期进行检查。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以下事项时,必须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由社保局出具完成当年度参保人数等情况的证明,对未完成社保参保率的单位,暂缓办理其有关手续。 1.经信部门在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时; 2.教育部门在办理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事项和年检手续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等时; 4.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质量安全、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参与工程招投标等事项时; 6.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批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核定及换证时; 7.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营运证照或证照年检时; 8.卫生部门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及年检手续时; 9.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时;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时; 11.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时; 12.工商部门在认定“守信用、重合同”单位和办理工商年检时; 1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承办组织机构代码时; 14.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评先评优事项时。 三、加强领导,落实奖惩 (一)加强领导,健全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共同推进我市社保扩面工作。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社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局、审计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总工会、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定期听取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社保扩面征缴责任落实及目标完成情况汇报,组织对各区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社保扩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区县要相应调整充实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市社保扩面征缴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考核,落实社保扩面征缴奖惩机制。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机制,把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区县政府和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各区县领导小组要将本地社保扩面征缴完成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履行职责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并定期对各区县和市直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在年终时,组织对各区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扩面征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区县和成员单位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区县、未履行职责的市直成员单位,取消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项“评先选优”活动的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