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批就业补贴初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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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财〔2013〕208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现将近期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培训交通补贴的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刘翠凤,联系电话:3387206,传真:3383205。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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