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联合检查--对各街道实行个案质量评分
本报讯 日前,龙岗区安监局抽调各街道安监办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今年以来十三个街道办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集中检查,实行个案质量评分。
据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9月2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要会同本部门其他机构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龙岗区安监局对此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评判。
此次联合检查的重点是对各街道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检查对生产安全事故单位查处力度和行政处罚等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程序是否合法;调查取证是否严密;事故查处是否严肃;文书使用是否准确;案件保存是否规范。龙岗区安监局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特地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行政案件个案质量评判表》,从立案、调查取证、申辩听证、裁决、结案等5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审查。
此次共检查执法案件221宗,大部分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但也查出了6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龙岗区安监局有关领导表示,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上报,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